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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规范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组织机构
组 长:刘芬玲
副组长:安志明、高金生
成 员:黄滨、赵振宇、刘爱平、张文龙、戴建卫、赵志辉、何荣庄
主要责任单位:综合(法制)处
具体责任单位:畜牧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水产管理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定点屠宰办公室
项目主要责任单位负责全市规范执法能力提升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督、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全局性行政执法制度的修订、解释和对执法工作实施监督指导。项目具体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内容的具体实施。各县(市)、区畜牧水产部门也要分别成立规范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组织机构,明确1名局领导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安排2-3名专职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建设的必要性和条件
2012年以来,在全市畜牧水产系统连续两年开展了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按照抓执法、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的思路,强化执法体系、执法制度、执法能力、执法形象四项建设,全力推进“六大规范、二十八项统一”,创新实施了八项执法制度、三项执法机制、三种执法模式,组建成立了石家庄畜牧水产治安办公室,执法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得到了农业部和省厅、省局的充分肯定。
通过两年多的建设,全市畜牧水产系统执法体系基本健全,执法规范化的制度机制已经基本建立完善,执法能力也有了很大提高,但与牧渔业转型升级的任务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自己与自己比,也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硬件建设和执法装备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人员、车辆、设备和经费不足的问题还很突出。二是执法办案能力还不高,有的监管不到位,发现不了案件;有的随意执法、不规范执法。三是“六大规范、二十八项统一”和各项制度机制还没有在基层一线落实到位。因此,还要进一步提升全市畜牧水产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牧渔业健康发展保好驾、护好航。
(二)基本思路和建设目标
基本思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指导,以提高畜牧水产部门履职能力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改善发展环境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和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按照抓执法、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坚持市县并重、整体推进,进一步落实“六大规范(外观标识、硬件建设、文书档案、制度机制、执法行为、队伍建设)、二十八项统一”,提升规范执法能力,突出执法效果,为推进全市牧渔业科学发展、提高重大疫病防控水平、强化牧渔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监管提供保障,加快推进牧渔业转型升级。
建设目标:巩固提升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建设水平,全市畜牧水产部门三个执法机构全部达到规范化要求,逐步在新划转的定点屠宰管理执法机构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县两级执法机构办案质量和数量有明显提升,确保不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突出执法效果,全面提升畜牧水产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监管效果、社会效果,实现执法办案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进一步提升,牧渔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的目标。
(三)主要建设内容
将两年来执法体系、机构、制度、机制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转化为规范执法能力的提升,全面提高市、县两级执法机构办案数量和质量,实现法律效果、监管效果和社会效果整体有机统一,为建设现代牧渔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巩固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市级畜牧行政综合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渔政三个执法机构和各县(市)、区畜牧水产部门36个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其它县(市)区畜牧水产部门执法机构要严格对照“六大规范、二十八项统一”,查漏补缺、填平补齐;逐步在新划转的定点屠宰管理执法机构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区畜牧水产部门要解决四个执法机构建设不平衡的问题,推进执法规范化整体水平的提升;要突出抓好制度机制的落实,发挥好执法体系的作用,真正转化为办案能力水平的提升。
2.提升执法装备水平。装备是基础,没有装备的提升就没有办案能力的提升。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市本级四个执法机构要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行为全程录像,留存备案。在市畜牧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增配执法通,购置便携式打印机,依托新版农业执法通便捷、规范的优点,实现执法检查的信息化和检查、办案文书的格式化,提高执法效率和案卷质量。各县(市)、区畜牧水产部门要加大投入,在落实执法装备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全部配备使用执法通,鼓励有条件的县级执法机构配备执法记录仪,推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执法包的设计和统一配备使用。
3.提升办案数量质量。执法办案是硬道理,发现问题是硬任务,只有多办案、办大案才能提升规范执法能力,办案数量和质量的提高体现着执法能力的提升。一是提高办案数量。在办案数量指标要求上,市本级四个执法机构和晋州、藁城、鹿泉等办案数量较多的县(市)要实现稳中有升,其他县(市)、区要大幅增加,最低要达到项目考评办法中确定的办案数量要求。市级四个执法机构要定期汇总分析和通报基层办案情况,对办案能力差,案件少的县市,安排专人监督指导。二是改进执法方式。把执法办案重点向源头转移,将执法的重心转向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和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特别是针对薄弱环节,拓展办案渠道,如加大对不规范填写养殖档案、不规范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基础工作的落实。整合执法力量,针对不同环节、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监管对象进行专项执法或者联合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推行市、县联合办案机制,实行信息共享、市级督办。市级执法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每季度组织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抽调县级执法骨干参加。推行行政、检验、执法三方会商机制,定期通报、研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倾向,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堵塞漏洞。注重培养、发现线索,加强与公安、食药监等部门的联动,注意抓有影响的大案。同时,注意运用大案成果,用大案来反向推动监管体系、检测体系、执法体系的完善,促进整体工作的提升。三是提高办案质量。做到执法行为规范、办案程序规范、处理处罚规范、案卷管理规范,确保不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要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针对案卷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举办案例研讨会,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各县(市)、区畜牧水产部门要依法行使执法检查职权,做到执法办案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文书齐全、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处罚合法适当,提升法律效果。要通过执法办案促进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提升监管水平。要强化执法也是服务的意识,正确理解和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之间的关系,修订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认真执行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制度,把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打击、警示、规范从业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牧渔业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行业内从业人员的理解与支持。要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打造“蓝盾护牧”品牌,让“蓝盾护牧”成了家喻户晓的畜牧水产行业执法品牌。
4.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各县(市)、区畜牧水产部门和市局四个执法机构要认真落实《石家庄市畜牧水产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在全面加强执法人员教育、管理和培训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两项活动。一是示范练兵活动。市级四个执法机构分别组织县级执法骨干,参与执法活动,进行实际执法演示,从而带出一批执法骨干,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执法队伍,进一步提高县级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二是执法技能竞赛活动。通过公共法律、专业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案件填写执法文书等方式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活动,四个执法机构分别在全市执法人员中评选“十大执法能手”,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能力水平。
(四)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
2.整体推进(
3.督查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执法监督。各县(市)、区畜牧水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充实法制机构力量,具体牵头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一般处罚程序案件处罚前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执法制度情况进行审查,对简易程序处罚案件实施备案,对落实执法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二)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市局四个执法机构要加强对县级执法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统一规范要求。各县(市)、区畜牧水产部门主要领导要加大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支持,协调解决执法人员调配、执法装备配置等问题;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具体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学习交流。市、县两级要通过现场会、观摩会以及到外地先进单位考察学习等形式,总结学习先进经验,对标提高。
四、项目考评办法
规范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考评总分100分,其中:综合部分20分,畜牧行政综合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各30分,渔政执法20分。全年没有办理案件或出现行政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市内区单独排名,仅对畜牧行政综合执法、屠宰管理执法和加分项进行打分。对没有渔政管理职能的县(市)、区畜牧部门考评时,渔政管理的20分,分配给畜牧行政执法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各10分。(具体考核打分情况详见考评表,屠宰管理执法具体考核内容另行制定)
2014年规范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 |
任务目标及分值 |
考评方式 |
评分标准 |
得分 |
一、综合部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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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6分) |
1.法制机构(2分) |
查阅文件 |
单独设立法制科室的得2分(编办文件),明确了承担法制工作的科室或人员并发挥作用的得1分(局发文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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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畜牧行政综合执法机构(2分) |
查阅编办批文或局正式文件内部成立,现场查看办公场所 |
县(市)区成立畜牧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市内区组建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队(专职人员2名以上),能够开展执法活动并有记录。经编办批准成立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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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法经费(2分) |
查验经费使用计划和财政拨款单据 |
执法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2分),执法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只是将罚款返还用于弥补经费不足的(1分)。有一个执法机构为自收自支单位的减1分,减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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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卷评查(10分) |
4.抽查案卷(10分) |
畜牧、动物卫生监督各抽取执法案卷2件。 |
按照评查细则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每少一个案卷扣5分。没有案卷或出现行政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实行说理式行政处罚的每个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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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案卷评查(4分) |
5.抽查许可卷(4分) |
每县抽取许可卷2件。 |
按照评查细则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每少一个案卷扣2分,没有案卷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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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4分) |
6.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2分) |
查看文件、案卷 |
查阅移送涉嫌犯罪案卷,每移送一起涉嫌犯罪案件加1分,加满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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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绩突出(2分) |
查阅资料 |
承担省、市执法规范化现场会的加1分,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肯定性报道的加1分,被部、省通报表彰或评为先进单位的加2分,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案卷的加1分,加满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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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畜牧行政综合执法(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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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建设(5分) |
1.标识清晰、醒目,制度上墙(5分) |
实地查看 |
单位或办公室门口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样式的木牌或铜牌(1分);办公环境卫生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1分);执法大队公示栏、一般程序案件办理流程图、石家庄市牧渔行政执法规范化八项制度以及细化的工作制度上墙(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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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建设(6分) |
2.办公场所、办公用品、执法装备齐全(6分) |
实地查看、统计 |
设有队长室、办公室、档案室三间以上,罚没物品库房一个(2分),每少一间扣1分,扣完为止;办公桌椅一人一套(1分),每少一套扣0.5分,扣完为止;执法专用车辆至少配备1台(1分);配备执法包、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强光手电、执法通至少一套(1分),每少一件扣0.5分,扣完为止;制作了统一的执法服装(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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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建设(4分) |
3.机制合理、制度完善、档案规范(4分) |
查阅资料、档案 |
执法大队与行政科室职责分工明确(0.5分),建立与公安、工商、食药监3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和两法衔接机制(1分,0.25分/个);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辑印成册(0.5分);队内实行立、查、罚分离制度和重大案件队内合议制度(0.5分);由专人负责规范管理执法档案(0.5分);使用新版农业执法通软件办理案件(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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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5分) |
4.综合执法项目齐全、工作经费保障,人员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过硬(5分) |
查阅相关文件、预算或财政拨款单据、执法证件 |
完全实行综合执法(2.5分,包括兽药、饲料、畜牧养殖、畜产品安全、生鲜乳5项,未完全综合的,缺一项扣0.5分,扣完2.5分为止);执法经费财政保障(1分),没有财政或局拨款单据的不得分;执法人员均持有效执法证件(0.5分),缺一个0.25分;畜牧兽医和法律专业人员占队内执法人员60%以上(0.5分);执法人员业务精通,按要求参加市支队执法培训,考核合格(0.5分,此项由市支队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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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建设(10分) |
5.执法力度加大、执法案卷规范、执法效果显著(10分) |
查阅资料 |
藁城、晋州、无极、新乐、正定、灵寿、行唐、鹿泉8个县市年办理畜牧行政一般程序处罚案件10个,栾城、赵县、元氏、平山、井陉5个县年办理畜牧行政一般程序处罚案件7个,深泽、高邑、赞皇、矿区年办理畜牧行政一般程序处罚案件4个,市内五区和高新区年办理畜牧行政一般程序处罚案件2个,完成任务的得5分,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每多完成1个加0.5分,加满5分为止;全部使用农业部统一的执法文书(1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文书使用正确规范、案卷归档规范完整(1分);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督办案件及其他工作的(2分);按时上报执法和案件办理情况(1分);查办的案件在市级以上媒体予以报道或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公布为典型案件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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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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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建设(2分) |
1.外部形象建设符合要求(2分) |
实地查看 |
单位或办公室门口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样式的木牌或铜牌(0.5分);大门上方有统一的“中国动监”大字和标志(1分);墙体颜色为警蓝色和天鹅灰(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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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建设(3分) |
2.办公场所、执法装备建设到位(3分) |
实地查看 |
设所长室、副所长室、办公室、执法队、票证科、档案室(0.5分);执法专用车辆至少配备2部(1分);配备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至少一套,办公桌椅统一(1分);制作了统一的制式服装(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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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建设(10分) |
3.行政处罚案件制作、档案建设符合要求,日常报表、参加培训及时。(10分) |
查阅案卷、档案 |
晋州、藁城、无极、正定、新乐、灵寿、行唐、平山、井陉、鹿泉、栾城、赵县12个县(市)及市内六区年办理动物卫生监督一般程序处罚案件20个,深泽、元氏、高邑、赞皇4个县案件15个、矿区案件10个,完成任务的得5分,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每多完成1个加0.5分,加满5分为止;文书全部使用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样式(1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条文准确、文书制作整洁规范,书写清晰、工整、装订规范、归档及时完整、符合档案管理要求(1分);实行重大案件合议、实行案件分级审批、实行查罚分离、由专人负责建立规范化档案(1分)。按时上报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报表(1分,每有一次不按时上报扣0.5分,扣完为止);按要求参加市所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1分,每有一次不参加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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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5分) |
4.制度上墙,并严格执行(5分) |
实地查看 |
上墙制度有公示台、一般程序案件办理流程图、执法办案管理办法、举报投诉办理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执法规范化八项制度(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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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10分) |
5.执法规范、经费有保障,人员结构合理、素质过硬(10分) |
查阅资料 |
执法人员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并进行了官方兽医备案(1分);单位为全额财政拨款(1分);人员及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1分);全年没有发生执法人员违规违纪情况(1分);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诉讼败诉案件(1分);受理投诉举报有记录、有结果、要求反馈的有反馈(1分);执法人员法律和业务精通(1分);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考核合格率达100%(1分);能够认真落实上级交办或督办的案件,并按要求及时反馈查办结果(1分);查处的大案要案及时上报(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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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渔政执法(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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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建设 |
1.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齐全;悬挂渔政执法标识;执法装备齐全(5分) |
现场检查 |
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得1分,办公设施齐全得1分,有标识得1分,执法车辆及取证设备齐全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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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 |
2.执法文书、行政许可文书全部归档,并由专人保管(2分) |
现场检查档案设置情况 |
执法文书、行政许可文书全部归档得1分,专人保管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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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
3.制度健全(2分) |
现场查看有关文件 |
执法制度健全并上墙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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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行为 |
4.执法行为规范(3分) |
调查了解执法对象 |
着装规范得1分,程序合法得2分,文明执法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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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 |
5.使用农业部统一文书执法,案卷材料齐全,填写规范,用语准确。(8分) |
查看记录 |
规范使用农业部执法文书得2分,案卷材料齐全得2分,填写规范得2分,用语准确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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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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